8月21日专业配资推荐,国债期货全线收跌,30年期主力合约跌0.44%,10年期主力合约跌0.21%。银行间主要利率债收益率多数上行,截至发稿, 5年期“24附息国债08”上行1.5bp报1.895%;30年期“24特别国债01”上行1.3bp报2.37%。
消息面上,交易商协会副秘书长徐忠在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央行对长期国债利率的风险提示,是为了遏制羊群效应导致长期国债利率单边下行可能潜藏的系统性风险,并未设置长期国债利率区间。此外,一些金融机构在央行提示风险后,又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一刀切”地暂停了国债交易,这既是其风险管理能力弱的体现,也是对央行意图的误读。
// 关于“提示长期国债利率的风险” //
6月28日,央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季度例会,“喊话”提醒长债风险。
7月1日,央行官网发布公告称,为维护债券市场稳健运行,在对当前市场形势审慎观察、评估基础上,央行决定于近期面向部分公开市场业务一级交易商开展国债借入操作。
8月14日,央行主管金融时报发布评论员文章《促进债券市场在规范中健康发展》称,央行从宏观审慎角度出发持续关注并提示债券市场风险。
关于央行不断提示长期国债利率的风险,徐忠表示,无论是从宏观调控稳预期,还是从宏观审慎管理来看,长期国债利率过快下行都是央行必须关注的问题。央行从宏观审慎管理的角度,监测、评估市场风险,并采取适当措施弱化或阻碍风险累积,这是央行的重要职责。今年以来,大量资金涌入债券市场,导致债券市场期限利差、信用利差缩小甚至拉平,长期国债利率已经偏离合理区间,一定程度上存在泡沫化倾向。针对正在累积的债券市场风险,尤其对风险控制能力很弱的中小金融机构,中央银行有责任进行风险提示。
我们注意到当前市场存在三个认识上的误区,有必要予以厘清。一是认为短期和超长期国债利率影响因素是一样的。实际上,短期经济指标一般对2年以内、最多5年以内的国债利率影响比较大。超长期国债利率与短期经济指标的关系没那么大,而更多受到金融市场投资策略和投资情绪等因素影响,是难以准确预测的。例如,美国二战后一度宣称其10年期国债利率不会超过4%,然而1959年末利率就已经达到4.7%,到1969年末更是突破7%,后来石油危机期间最高到了15%以上。事实上,利率风险的管理能力对存款类和保险类金融机构非常重要,金融机构对利率风险有必要进行压力测试,否则硅谷银行就是前车之鉴。
二是认为央行近期提示长期国债利率风险,但今年以来却实施了降准降息政策,两个行为存在矛盾。实际上,今年以来,货币政策加大了支持实体经济的力度,降准降息是为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而债市纠偏是为了防止长期国债利率短期快速下行,偏离合理区间,影响市场预期,同时也是从宏观审慎角度出发防范系统性风险。
三是认为央行要控制和决定国债市场利率水平。实际上,央行对长期国债利率的风险提示,是为了遏制羊群效应导致长期国债利率单边下行可能潜藏的系统性风险,并未设置长期国债利率区间。这与一些国家实施非常规货币政策控制国债收益率曲线是不同的。此外,一些金融机构在央行提示风险后,又从一个极端走向另一个极端,“一刀切”地暂停了国债交易,这既是其风险管理能力弱的体现,也是对央行意图的误读。
// 关于“对4家农商行启动自律调查” //
8月7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文称,对江苏常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昆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苏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动自律调查。
此举源于交易商协会监测发现,上述四家银行在国债二级市场交易中涉嫌操纵市场价格、利益输送。
对此,徐忠表示,部分中小金融机构对利率风险缺少敏感性。一些中小银行并没有充分考虑国债投资的利率波动风险。在浓厚的投机氛围下,有些机构由配置盘变成了活跃的交易盘,甚至将债券当作股票来炒作;投资集中度很高,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债券收益占营业收入超过50%以上,一定程度上也反映出这些机构公司治理的不健全,风控能力不强。
从自律调查的违规交易案件中可以看出,一些中小金融机构的管理层不熟悉金融市场业务,内控不严,而激励机制又过度灵活,给从业人员的违规操作以可乘之机,有交易人员借机与场外私募内外勾结进行利益输送。另外,高频对冲交易等策略本是境外对冲基金常见的操作手法,具有较高投资风险,而国内中小金融机构却是用老百姓的存款来赌方向、博价差。数据表明,一些中小金融机构债券收入占营业收入均超过30%,有的甚至超过了50%,如此激进的交易策略显然超越了其风险管理能力。
近年来,我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快速发展,2023年债券交易规模近2000万亿元,市场参与者超过5万户,对促进价格发现、优化资源配置等发挥重要作用。然而,伴随市场壮大也出现了一些违规现象,例如,个别中小银行、资管机构以及货币经纪公司内控管理不严、激励约束机制扭曲,展业风格激进,不顾风险,甚至利用市场利率下行趋势,违规代持债券、操纵市场、出借账户、开展利益输送,或为上述违规行为提供便利,“赚了是自己的,亏了是机构的”,损害了银行间债券市场投资者合法权益,对市场价格发现功能和货币市场传导亦产生了严重干扰。
交易商协会在人民银行指导下,持续加强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管理,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
一是制定自律规则,引导市场机构合规展业。针对做市商、经纪商等关键机构出台相关自律指引,并在报价、询价等关键环节,明确合规使用实名留痕的通讯工具有关要求,加强货币经纪报价规范,治理虚盘报价及暗盘成交。
二是加强检查与调查力度,对违规行为予以惩戒。常态化对做市商、经纪商、中小金融机构开展业务检查,对违规行为实施自律处分,严肃市场纪律。截至目前,针对债券代持、出借账户、经纪虚假撮合等交易违规行为,累计作出自律处分40余家次,部分情形严重的机构及个人,还受到了暂停业务权限、市场禁业等严肃处理。
此外,交易商协会建立了与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公安等相关机构执法衔接机制专业配资推荐,并将有关资管产品涉嫌大额利益输送案件线索,移送公安部门。